對歐盟“克制使用”242條款的理解
- 中歐紡織品貿易新協議中“克制使用‘242段’條款”的表述意味著中國企業仍然面臨著巨大的壓力,歐盟駐華大使賽日-安博表示
中歐簽署的關于紡織品貿易的新協議正被廣泛認為是一個雙贏或者多贏的協議。然而對于中國政府和中國紡織品企業而言,需要思考和應對的問題仍然存在。
中歐雙方于6月11日凌晨就中國部分輸歐紡織品問題簽署了備忘錄。關于“克制使用”的表述是這樣的:歐盟承諾在2005-2007年期間,對于源自中國的棉布、T恤衫、套頭衫、褲子、女式襯衫、床單、女連衣裙、胸衣、桌布、亞麻紗等十類紡織品之外的、2005年實現一體化的中國紡織品克制使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報告書第242段條款;2008年,對所有2005年實現一體化的中國紡織品克制使用“242段”條款。
“現在很難講歐盟何時再次動用242條款,但很有希望看到歐盟不再使用242條款。總之,歐盟不再使用242條款的可能性很大。但這并不意味著歐盟正式放棄這一法律權利,我們只是要‘克制使用’我們的權利。”6月13日下午,歐盟歐洲委員會駐華代表團大使賽日-安博在北京作上述表示。
“克制使用”的確是值得思考的詞語,也當然是值得中國紡織品企業重視的詞語。賽日-安博的上述表示可能對這些企業有所啟迪。
中歐雙方簽署的備忘錄還有一個關鍵的數據表示,這就是中歐雙方同意,在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期間內,對上述十類紡織品合理確定基數,并按照每年8%至12.5%的增長率確定中方對歐出口數量。“每年8%至12.5%的增長率”確實比242條款中設定的“增長率不超過7.5%”的標準有所放寬,但對于今年1月至4月,中國紡織品出口同比增長18.4%的實際情況仍有相當距離,所以,如何從18.4%降低到中歐雙方協議中規定的8%至12.5%,是中國政府和紡織品企業面臨的嚴峻課題。
中國政府針對紡織品出口采取何種措施達到8%至12.5%的增長率,目前尚不明朗。有專家認為,要想達到紡織品出口的數量限制目標,中國政府有可能會采用出口配額或出口許可證制度。與重新加征出口關稅相比,發放出口配額能夠更有效地控制出口增長。而一旦實施出口配額制度,能否爭取到足夠的出口配額,就關系到企業的生死存亡。中國政府不可能重新動用利用關稅限制出口的辦法,因為此前商務部部長薄熙來已經表示“不能讓企業承受雙重壓力”。
當人們集中關注《中國加入WTO工作組報告書》中242條款的時候,不可忽視的另一個潛在風險還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WTO議定書》中“第16條”。第16條即“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措施機制”明確規定,WTO的其他成員可只針對來自中國的產品采取保障措施的權利,這其中也包括紡織品,并且要到2012年底這一權利才能完全取消。”從字面意思即可以看出,這第16條的規定將針對來自中國的紡織品可能采取保障措施的時限延長到了2012年。在輿論普遍為中歐達成紡織品新協議而歡呼雙贏或者多贏的熱鬧場景下,權威人士提醒中國紡織品企業要注意這一條款的潛在風險。
賽日-安博不認為中國面臨“第16條”所述的危險。他說,這個條款是存在的,我們現在還不談這些,短期內不存在風險。
今年5月底,在位于布魯塞爾的歐盟歐洲委員會就了解到,對于中歐紡織品貿易爭端,不僅歐盟貿易委員曼德爾森,歐盟歐洲委員會不同級別的其他官員也多次強調,要求中國要在紡織品出口問題上采取切實的“數量限制”措施——達到7.5%的增長率。可以說,從中歐就紡織品貿易進行談判的全過程看,歐盟始終牢牢固守在這一底線“附近”,之所以說“附近”是因為,曼德爾森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曾表示,如果中歐雙方能達成相互理解的協議,7.5%的增長率可以有所突破?,F在看來,8%至12.5%的增長率相對于7.5%確有突破,但不可否認的是,突破的幅度并不像人們期待的那么大,由此給中國的紡織品企業帶來了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
賽日-安博說:“中歐雙邊貿易總量已經接近2000億歐元,在未來的每一天,每個小時都有可能出現新的問題,偶爾出現困難也是正常的現象。中歐是合作伙伴,不斷解決問題是我們的任務。”
面帶微笑的曼德爾森稱贊商務部部長薄熙來是個強硬的談判對手。薄熙來也贊賞歐盟解決爭端的誠意。實際上,誰也不能回避的是,貿易爭端的本質是利益的博弈。從中歐簽署的備忘錄內容看,面帶微笑的曼德爾森其實也很強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