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優目標落空 中美“紡談”何去何從
中美紡織品第六輪談判破裂。美方在會后發布的公告沒有如同以往那樣聲明取得了進展并明確表示將進行下一輪談判,而是近乎赤裸裸地向中方發出了威脅,中方也發布了罕見的強硬公告以回應。從雙方的表態來看,第六輪談判的結果已經不能稱作“無果而終”,只能稱之為“失敗”。
一場貿易爭端解決途徑無非是雙邊談判、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貿易戰三條途徑,其中相互報復的貿易戰往往與其它方式結合使用。在正常情況下,雙邊談判應該是較好的解決辦法,因為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雖然相對公正,但過程曠日持久;如果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可能世貿組織調查、初裁、終裁全部程序尚未全部完成,進口方的限制措施已經期滿;對方完全實現了他們的目的,我方則一無所得,還不如尋求雙邊解決方案。在這次紡織品特保爭端中,我方之所以迄今沒有運用另外兩項手段,無非是因為期望達成類似中歐備忘錄的協定,在不犧牲原則的前提下,以可以容許的較低代價為我國對美紡織品出口贏得一個穩定的環境。然而,這項策略成功的前提是美方完全遵循世貿組織規則行事,其中之一就是按照《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工作組報告書》242條款(f)項,依據此項條款對中國紡織品采取的特保措施不得超過1年。但在這次爭端中,根據世貿組織有關規則衡量,美國無論是在程序方面,還是在進口對國內產業損害或損害威脅的認定方面,都存在明顯的違規之處。
以程序而論,《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工作組報告書》第242條款規定,如果某一世貿組織成員認為中國紡織品造成了市場擾亂或者存在市場擾亂的威脅,應當向中國請求磋商,并提供關于磋商請求的原因和理由的詳細說明,并附其認為能夠證明一系列內容的現行數據。但在這場貿易爭端中,美國商務部于4月4日宣布對中國生產的棉織襯衫及上衣、棉質長褲、棉質和人造纖維內衣3大類出口紡織品發起為期90天的調查,以便確認這些產品的美國市場是否被擾亂,中國是否是造成這種擾亂的“罪魁禍首”。到5月13日,距宣布開始90天調查不過30多天,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更不用說向中國提請磋商、提出證據和之后的90天磋商,美國就決定對來自中國的棉制褲子、棉制針織襯衣、棉及化纖制內衣實施特別保障措施,規定今年中國這3類服裝產品對美出口量增幅不得超過7.5%,這完全違背了242條款規定的程序。
更重要的是,第六輪談判前夕,美紡織品協議執行委員會(CITA)于10月5日宣布同意考慮業界提出的對我輸美棉制襯衫(338/339)等9種正在受限紡織品的“重復設限”申請和計司布(226)等4種紡織品的新設限申請,明顯違反世貿組織《中國加入工作組報告書》242條款(f)款。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美國果真將“重復設限”付諸實施,世貿組織曠日持久的爭端解決機制就具備了實際意義。
當然,啟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和貿易報復畢竟成本高昂,我們還是要在不犧牲原則的前提下盡力爭取成本較低的解決方案;但種種跡象表明,我們原來所期望的次優目標可能已經化為泡影。既然我們的紡織服裝工業付出代價已成定局,那么我們關心的就應當是如何讓這些必定要付出的代價換取盡可能多的收獲,即讓日后美國和其他貿易伙伴不會再肆無忌憚地對我國其他商品橫加限制。秘魯就曾經對中國紡織服裝產品多次實施特保,在實施過程中也多次違反世貿組織有關規則,秘魯紡織協會頭頭就公開說,反正我們限制中國紡織品中國也不會報復我們,中國從我國的進口仍然增長,那為什么不限制中國商品?這番言論應該給予我們深刻的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