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印染業全面執行《排放標準》
- 近日獲悉,江蘇省“十一五”水污染防治攻堅“時序表”正式出爐,到2010年,全省COD排放量控制在82萬噸以內,比2005年減少15.1%;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5%;飲用水源安全得到保障;入江支流、太湖主要入湖河流和部分省界河流水質差的狀況明顯改觀。
江蘇省地處長江、淮河和沂沭泗幾大流域下游,境內湖泊眾多、水網密布,水域面積占全省國土面積的17%。近年來,全省水環境經過綜合整治,取得初步成效,但全省水污染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化學需氧量(COD)是水環境的主要污染物。作為東部發達地區,國家對江蘇的水污染物總量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據國家要求,從明年起,沿江地區全面執行國家水污染物排放一級標準,印染企業全面執行《江蘇省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到2008年,蘇南地區污水處理費調整到1.3-1.6元/噸,蘇中蘇北地區調整到1.00-1.20元/噸。此外,綜合治理城市內河,到2010年基本消除黑臭。重點工業污染源和所有城市污水處理廠今年內都必須安裝在線監控儀,日供水1萬噸以上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也要抓緊建設水質自動監測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全省13個省轄市的市長此前還與江蘇省政府簽訂了任期COD環保責任書,2010年比2005年的削減量任務分別為:南京17.2%,無錫20.1%,徐州8.7%,常州20.2%,蘇州20.1%,南通14.7%,連云港11.1%,淮安11.1%,鹽城10%,揚州18.3%,鎮江10.9%,泰州9.3%,宿遷8.3%。江蘇省政府將每年組織對責任書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這一結果還要納入各市小康時序進度的評價指標體系中,兌現獎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