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成為中國"品牌之都" 名牌具有區域聚集效應
- 中國品牌研究院昨天在廣州公布最新評定結果,我國新添深圳、佛山、蘇州、紹興4個“品牌之都”,其中深圳以11個行業標志性品牌坐上頭把交椅。這4個“品牌之都”是繼青島、寧波之后相繼涌現出來的,至此全國共有6個城市成為“品牌之都”。中國品牌研究院院長鄭展威透露,將在今年10月舉行的首屆中國品牌節上對這6個城市授匾。
根據中國品牌研究院制定的標準,一個地級(或副省級)市只有同時符合3個條件才能參加“品牌之都”的評定。一是“中國馳名商標”擁有量為10件以上,二是“中國名牌產品”擁有量超過25個,三是“中國行業標志性品牌”擁有量不少于5個。深圳在這3個指標的情況分別為:“中國馳名商標”16個,“中國名牌產品”44個,“中國行業標志性品牌”11個,均大大超過中國品牌研究院制定的標準。
名牌具有區域聚集效應——青島和寧波率先當選“品牌之都”后,兩市成了全國創建名牌的“領頭羊”,對許多城市產生了極好的示范效應。而兩地政府也高度重視對這一榮譽的維護,重金獎勵品牌企業并積極宣傳推廣它們,營造出創建名牌的良好氛圍。
鄭展威還透露,根據中國品牌研究院的評定標準,中國“品牌之都”總數一旦達到10個,將進一步修改和提高“門檻”,即中國“品牌之都”的總數不能超過10個。目前中國“品牌之都”的有效期定為兩年,不搞終身制。同時中國“品牌之都”也是每兩年評定一次,每次在“中國行業標志性品牌”評定工作結束以后開始。(李紀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