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假名牌將被禁止出境
- 吉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公布了2006年至2007年保護知識產權行動方案,其中明確將禁止穿假名牌出境。對此,部分知識產權專家表示,該做法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如此“超前”的保護值得商榷。
這個行動方案還規定,相關業務現場要加強對郵寄或攜帶出境的手袋、服裝、錢包、手表、眼鏡、皮帶、運動鞋以及光盤等個人日用消費品的重點審核,對超過自用合理數量的侵權嫌疑貨物要予以扣留。
對于這個規定,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陶鑫良,滬上知名知識產權律師游閩鍵等均認為做法非常超前,也非常嚴格。陶鑫良說,據他了解,在國內外的知識產權保護領域,除了計算機軟件方面,都沒有追究最終的用戶法律責任的法律規定。世界上還沒有哪個國家和地區出臺這方面明確的規定。
今年8月,有媒體報道歐洲海關要檢查外國入境者是否穿著攜帶假名牌產品,如發現有人帶假名牌,輕則沒收,重則罰款,最高金額達30萬歐元。對此,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張勤早些時候曾對此公開表態:如果歐洲國家有立法,這是人家國家的法律,但中國目前并沒有對這種情況進行處罰的法律規定。
據了解,滬上旅行社已將不穿帶假冒名牌出境明確寫入了歐洲游出團說明的“注意事項”中,要求游客特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