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日本如何應對貿易摩擦
一、日本對外貿易摩擦的歷史特點
(一)貿易摩擦伴隨經濟發展,目前依舊存在。為戰后重建,日本確立“貿易立國”戰略。伴隨出口擴大,其主要出口產品——紡織品在20世紀60年代遭到美歐限制,揭開了日本對外貿易摩擦的歷史。貿易摩擦歷經日本經濟的復蘇、發展、高增長、泡沫經濟等各階段,直至現在。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6年6月,針對日本的進口限制、反傾銷等案件累計達340多件。1995年WTO成立后,涉日反傾銷案件達129起。日美在鋼鐵領域的摩擦,綿延近半個世紀,持續迄今。
(二)摩擦商品由勞動密集型向資金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產品發展。最初的紡織品摩擦是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典型代表,此后20世紀70年代,鋼鐵、平板玻璃、造船等的摩擦上升到資金密集型,再后的彩電、汽車、半導體等則進一步上升到技術密集型產品。目前,電器、鋼鐵、化工品為主要摩擦對象。
(三)摩擦方向由要求控制出口向開放市場發展。早期的貿易摩擦,美歐對日要求主要集中于限制出口。如強迫日本對紡織品、鋼鐵出口實行自主限制,認定日本汽車、彩電傾銷。此后則將視線逐步轉到開放市場,如著名的美要求日本電信電話公社開放電信設備采購案。同時,開放市場的斗爭也延展到日本加入關貿總協定的談判中。
(四)摩擦領域由微觀商品升級到宏觀經濟政策。20世紀80年代前,貿易摩擦主要體現在具體商品及其進出口政策上,但對單個商品的糾纏并未根本解決美歐對日巨額貿易逆差,美歐將目光進一步投向日本的宏觀經濟政策。1985年美歐與日本簽署“廣場協議”,強迫其變更匯率制度即是一個明顯例子。
(五)摩擦對象由發達國家擴大到發展中國家。在20世紀80年代前,日本貿易摩擦的對象主要集中在美歐等發達國家。伴隨經濟對外擴張的加大,東南亞各國和印度等發展中國家對日貿易也出現巨額逆差,引發其紛紛通過采取反傾銷等措施,捍衛本國企業利益,同時要求日本開放市場。1995年-2005年中,發展中國家對日開展反傾銷調查或已采取措施的案件達85件,占同期整體的66%。
二、日本對外貿易摩擦的背景分析
從全球角度看,日本在上個世紀作為國際貿易的最大受益者之一,同時也是貿易摩擦的最大受害者之一。其中緣由包含內外各種因素,交錯復雜。
(一)內部因素構成主因。一是貿易政策導向有偏。戰后的日本急于復興,“貿易立國”戰略的實質是以擴大出口帶動國內生產和經濟增長,在初期更以犧牲國內居民消費來集中社會各類資源擴大出口。忽視消費和進口的貿易政策,導致其進出口貿易結構嚴重失衡,出口金額和增速遠大于進口,日本產品大量沖擊他國市場,而他國產品卻被排斥在其市場之外。二是市場過于集中在發達國家。追求高數量、高回報、高價格、高份額的出口“一邊倒”政策,引發的一個直接后果是市場高度集中。以1979年為例,日本運輸機械、化工、機電、金屬產品對美市場的依存度分別高達39.3%、26.9%、25.2%和21.4%。三是市場結構閉塞復雜。日本貿易政策趨向出口,而產業政策和行業習慣則趨向“自給自主”和“關聯交易”,即注重使用本國產品、集團企業產品,注重長期穩定交易,不輕易接受“外來者”;加之復雜多重的交易結構,使得眾多外國產品難以進入日本市場。四是長期保持巨額貿易順差。戰后自1958年日本對外貿易出現順差以來,其金額一直呈增長趨勢,目前已達到10.3兆日元。雖歷經多次貿易摩擦,但增勢卻無明顯變化。長期的高度貿易不平衡誘發貿易摩擦層出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