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監委:國字頭紡織機械質檢中心獲授權
3月6日,國家認監委發布“國家認監委關于對國家紡織機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西)授權的通知”(簡稱“通知”)。國家認監委完成了對國家紡織機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西)的驗收。依據有關規定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及相關規定,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山西質量監督局籌建的國家紡織機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西)已按要求完成籌建工作并通過了評審和驗收,并授權。具體情況如下:
1、國家紡織機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西)主要檢驗產品為紡織機械,授權證書編號為:〔2015〕國認監認字(612)號。
2、國家紡織機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西)應當在授權范圍內,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業務。
3、國家紡織機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西)開展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業務,受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的監督和指導。
4、國家紡織機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西)應當保證出具的檢驗數據客觀、公正、真實、準確。
5、晉中市紡織機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為國家紡織機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西)的檢驗活動和出具的檢驗結論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