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將遠期售匯期權等納入繳納外匯風險準備金范圍
據彭博新聞社報道,央行將遠期售匯、買賣期權等納入繳納外匯風險準備金范圍。
不愿具名知情人士稱,中國央行辦公室周三下發文件,對此前通知需繳納20%外匯風險準備金的“代客遠期售匯業務”進行解釋。
知情人士引述央行稱,其范圍包括未來某一時間形成客戶購匯行為的人民幣對外匯衍生產品業務,包括:
客戶遠期售匯業務
1、客戶買入或賣出期權業務,以及包含多個期權的期權組合業務
2、客戶在近端不交換本金、遠端換入外匯的貨幣掉期
3、人民幣購售業務中的遠、掉期業務
4、客戶遠期購入外匯的其他業務
知情人士并稱,央行要求金融機構應當堅持實需交易原則,但是人行未立即接聽彭博尋求置評的電話。
此前有媒體報道,央行將對金融機構代客遠期售匯收取20%的外匯風險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