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研中心主任李偉解讀供給側改革重點
近期,2016年全國政策咨詢工作會議在上海召開,針對供給側改革待熱點話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李偉進行了重點分析。
就我國當前而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解決供需矛盾和結構失衡的重要抓手和切入點;但是,也要注意不要把供給側改革泛化,要把供給側體制機制改革的重點與相配套的政策調整區別開來,與產業轉型升級的內涵區別開來,與具體產品的升級換代區別開來。
1.供給側改革的重點
就我國當前而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至少應該分為四個層次理解——第一層次是阻礙供給調整的體制機制問題,這是我們通常講的改革的內容;第二層次是政策調整;第三層次是產業轉型升級;第四層次是產品創新與質量提升。今年的重點是“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
2.如何化解過剩產能
一是什么是“管用的”的退出政策。
二是判斷經濟發展趨勢,分析市場需求變化,制定化解過剩產能的目標。
三是要仔細分析不同產能過剩行業的特征,采取精準有效的措施化解產能過剩。
3.把創新作為培育增長力的根本途徑
第一,要全面客觀地認識創新發展,增強改革的定力和信心。
第二,要積極探索創新發展的模式和政策,及時總結推廣地方和部門的好經驗,在全國更大范圍內收獲改革和創新的紅利。
第三,要夯實創新發展的根基。必須對加強基礎研究、提升工業技術基礎、強化技能人才培養,提高產品質量等基礎性工作予以高度重視。
第四,要抓住創新環境方面的關鍵問題。深化平臺和機制建設等是對創新影響最大的“牛鼻子”問題。
第五,要著力提升企業創新能力。